轻伤二级检察院是否能不起诉

法律分析:
(1)轻伤二级案件中,检察院的确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,依据刑事诉讼法,分为法定、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。
(2)法定不起诉针对的是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。当案件出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状况时,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(3)酌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,按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情况。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,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,且犯罪情节较轻,检察院会从化解矛盾等方面考虑决定不起诉。
(4)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二次补充侦查后,检察院依旧认为证据不足、不符合起诉条件,此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提醒:
不同的不起诉情形有不同适用条件,遇到轻伤二级案件时,因案情差异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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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伤二级检察院存在不起诉可能,有法定、酌定和证据不足三种不起诉类型。
1.法定不起诉: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。若案件出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,检察院应不起诉。
2.酌定不起诉:当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,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。像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,积极赔偿获谅解且犯罪情节较轻,检察院可从化解矛盾角度考量不起诉。
3.证据不足不起诉: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,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、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不起诉。

建议犯罪嫌疑人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争取谅解;若证据方面有问题,可配合司法机关补充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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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轻伤二级检察院有不起诉的可能,存在法定、酌定和证据不足三种不起诉情形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,不起诉分为法定、酌定和证据不足三种类型。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,若轻伤二级案件出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,检察院应不起诉。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,像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,积极赔偿并获谅解,且犯罪情节较轻时,检察院会从化解矛盾等角度考量决定不起诉。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,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如果您遇到轻伤二级相关的法律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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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想争取法定不起诉,需确认案件是否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符合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,若有可向检察院提出相应证据和意见。
(二)争取酌定不起诉时,犯罪嫌疑人可与被害人积极沟通,达成和解协议,主动进行赔偿以获得被害人谅解,向检察院说明犯罪情节较轻,请求从化解矛盾等角度考量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(三)若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,犯罪嫌疑人可关注检察院对证据的审查情况,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,可要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,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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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轻伤二级案件,检察院有不起诉的可能。按《刑事诉讼法》,不起诉分法定、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。
2.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不构成犯罪等情况,像犯罪过了追诉时效、经特赦令免刑,检察院应不起诉。
3.酌定不起诉中,犯罪情节轻且无需判刑或可免刑,比如嫌疑人与被害人和解赔偿获谅解,检察院可考量后决定不起诉。
4.证据不足不起诉是二次补充侦查后,证据仍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,检察院应不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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